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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审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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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:由于各种突发性、临时性原因造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

资格或条件:①持有我区常住户口;②各种突发性、临时性原因造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

需提供的材料:①申请书;②居民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③家庭成员收入、致困原因证明及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、社区居委会评议后签署的意见;④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

程序:①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、乡(镇)提出书面申请,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;②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(10个工作日完成)、资格审查、评议、公示和填报救助申请审批表;③符合救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予以救助。

因交通事故、重大疾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,可以简化程序,由区民政局直接受理,进行救助。

依据: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、《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》、《凉州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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